租屋補助入帳時間看兩段:先是縣市政府審查,官方規定受理後 3 個月內要審完並寄出核定函(必要時可以延長);核定之後,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按月分梯次撥進你的帳戶。第一次入帳通常比較多,因為補貼是從申請日(還沒起租的從起租日)開始算,審查期間累積的月份會一起補上;第一個月不是整月的,按天數比例計算。
官方沒有公告「每月固定幾號」撥款。有公告的是梯次:115 年 1 月國土署安排 1/2、1/9、1/16 三梯,前一梯沒收到的會陸續在後面幾梯入帳。下面把審查、撥款、金額怎麼算、還沒入帳怎麼辦,以及 22 個縣市的受理電話一次整理。還沒送件、想先知道能領多少:
從送件到入帳:時間表
| 階段 | 誰負責 | 官方規定的時間 |
|---|---|---|
| 送件 | 你(線上,或郵寄、臨櫃交給租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) | 115 年度受理到 12/31 下午 5 點,隨到隨辦 |
| 補件 | 你 | 資料不全時,縣市政府一次書面通知,7 日內補正 |
| 審查、寄核定函 | 租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| 受理後 3 個月內,必要時得延長 |
| 撥款 |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| 核定後撥入申請人帳戶,分梯次撥(例:115 年 1 月分三梯) |
| 續撥 |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| 每月一筆,到該年度補貼期間結束 |
審查和撥款是兩個單位:審查進度、結果、補件問縣市政府,錢是國土署撥的。官方專區把「審查進度、結果、補件」的專線列為各縣市受理單位,中央諮詢專線只回答資格、條件這類一般問題(電話見下面的表)。
每個月幾號入帳?
官方公告過的只有個別月份的梯次。臺北市都發局 114 年 12 月 19 日的〈115 年度撥款期程發放問答集〉寫的是:1 月份國土署規劃 1 月 2 日、1 月 9 日、1 月 16 日撥款;去年已經在領、今年由系統自動帶入的舊案,因為國土署分批把資料交給縣市審查,有時間落差,1/2 沒收到的會陸續在 1/9、1/16 收到。桃園市住宅處當時也說,進度查詢顯示「案件符合補貼資格」的,1 月 16 日前會入帳。
搜尋結果常看到「每月 3 日入帳」,那是網友回報的經驗值,官方沒有公告全年的固定撥款日。實際上同一個月會有不只一梯:新核定的案子排進核定後最近的一梯,之後每月一筆。
另外兩個會晚的情況,官方都寫在專區裡:
- 年初的舊案帶入:114 年核定、114 年 8~12 月有撥款紀錄的人(或 114 年 9~12 月申請並審查合格的),115 年不用重新申請,但「舊案帶入作業及審查需要時間,115 年的租金補貼可能會有較晚入帳的情況」。帶入的舊案仍要縣市政府重新審查身分與房屋條件,審完才會撥。
- 搬家或租約到期後補新約:縣市政府審完新租約,國土署自審核完竣的當月或次月起續撥,中間那段不會不見,會補撥。
第一筆為什麼比較多(或比較少)?
補貼從哪天開始算,官方規定是:
- 送件時已經起租的,自申請日起算。
- 送件時還沒起租的(先簽約、下個月才搬),自起租日起算。
- 不足一個月的,按該月日數比例計算。
所以第一筆的金額,是「起算日到核撥當時」累積的月份加總,常常一次入好幾個月;但第一個月只算申請日之後的天數,所以會比整月少。
舉例:臺北市一個人租屋、未滿 40 歲(第三級 3,000 元 × 單身青年 1.2 倍=每月 3,600 元),3 月 15 日送件、當時已經起租:
| 月份 | 怎麼算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3 月 | 3/15~3/31 共 17 天,3,600 × 17 ÷ 31 | 約 1,974 元 |
| 4 月起 | 整月 | 每月 3,600 元 |
假設 5 月審完核定,第一次入帳就會把 3 月那 17 天和之後已經過去的月份一起補上,之後每月一筆 3,600 元。3 月 1 日送件的話,3 月就是整月。所以簽好約就可以先送件、不必等搬進去:越早送,起算日越早(還沒起租的從起租日算,不會多領也不會少領)。
入帳金額比試算少,還有兩個常見原因:
- 補貼以實際租金核計,不會超過你實際付的租金;合租的人看自己分攤的那份。
- 115 年比 114 年少:官方問答的說法是,民法改成 18 歲成年後家庭成員人數變了,可能讓平均所得超過門檻或影響加碼。
審核要多久?
官方規定的上限是受理後 3 個月內完成審查並核發核定函,「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延長」。縣市政府依受理順序審查,流程是:比對戶籍資料 → 交財稅機關查家庭年所得與名下房屋 → 比對社政機關的弱勢身分 → 核定或駁回。
會拖長的通常是補件:資料不全會收到一次書面通知,限期 7 日內補正,沒補就可能被駁回。送件前把租約必須記載的事項、帳戶封面、弱勢身分證明備齊,比事後補快得多,清單見租屋補助申請 2026。
怎麼查進度
國土管理署網站首頁 → 右側「重要政策」→「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」→「進度查詢」,驗證身分後就會顯示案件進度。查到「案件符合補貼資格」,代表縣市政府已經審過,接下來等撥款梯次。
被駁回、或對核定金額有疑義,可以用官方的「租金補貼申請複查表」申請複查,不必整件重送。
已經核定,為什麼這個月沒入帳?
| 情況 | 會怎樣 | 怎麼辦 |
|---|---|---|
| 年初的舊案帶入 | 要等縣市重新審查,可能較晚入帳 | 等後面的梯次,審過會補撥 |
| 租約在申請日之後到期 | 核定了但無法撥款,核定函會要求補新租約 | 依核定函期限補新租約,審完當月或次月續撥 |
| 補貼期間搬家 | 要在 3 個月內補新租約+「租約變更申請書」給新租屋地的縣市政府 | 審完當月或次月續撥,金額改用新縣市的上限 |
| 房東通報租約已終止 | 國土署會暫停撥款 | 確認租約狀態,有新租約就補件 |
| 溢領其他住宅補助、或沒有按期返還溢領款 | 國土署會暫停撥款,直到事由消滅 | 依通知返還 |
| 帳戶遭法院強制執行無法使用 | 款項撥不進去 | 填切結書,改撥到你指定的帳戶 |
如果是被停止補貼(不是暫停),原因通常是補貼期間家庭成員買了房子、租約結束沒再租、同時領了兩種住宅補貼,或是向自己的家人、直系親屬租屋,這些都會被追繳溢領的金額。
各縣市受理單位與電話
審查進度、結果、補件,打租屋所在地的縣市受理單位;資格、條件這類一般問題,打國土署諮詢專線 (02)7729-8003(週一至週五 8:00~18:00)。以下照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「115 年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單位」原文整理:
| 縣市 | 受理單位 | 電話 |
|---|---|---|
| 臺北市 | 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 | (02)2777-2186 轉 0 再轉 1 或 9 |
| 新北市 | 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 | (02)8979-8800 |
| 桃園市 | 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服務科 | (03)332-4700 轉 6 |
| 臺中市 | 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| (04)2293-6001 |
| 臺南市 | 都市發展局都市住宅科 | 永華市政中心 (06)299-1111 轉 1347、7801、7802;新營辦公室 (06)632-3080 |
| 高雄市 | 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 | (07)331-2103 |
| 基隆市 | 都市發展處住宅及都更科 | (02)2428-2821、(02)2425-2275、(02)2420-1122 轉 1831~1832 |
| 宜蘭縣 | 地政處地權科 | (03)925-1000 轉 1153、1160、1161、1162、1165 |
| 新竹縣 | 產業發展處都市設計審議科 | (03)551-8101 轉 6186、6183、6190~6193 |
| 新竹市 | 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| (03)526-6240、(03)526-7630 |
| 苗栗縣 | 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| (037)559-952、(037)558-262、(037)559-918;苗北辦公室 (037)559-310、(037)559-311、(037)559-315 |
| 彰化縣 | 工務處建築工程科 | (04)753-2194 |
| 南投縣 | 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| (049)222-0711、(049)222-2106 轉 1431、1432 |
| 雲林縣 | 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 | (05)552-2183、(05)552-2000 轉 2183;府中街窗口 (05)5360-817、(05)5360-857 |
| 嘉義縣 | 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| (05)362-0123 轉 8174、8176、8606 |
| 嘉義市 | 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| 專案辦公室 (05)291-0069;(05)225-4321 轉 214 |
| 屏東縣 |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 | (08)732-0415 轉 3326、3352、3353 |
| 花蓮縣 |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| (03)824-2688、(03)822-7171 轉 534、535 |
| 臺東縣 |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| (089)346-850、(089)353-296、(089)326-141 轉 334~336 |
| 澎湖縣 | 建設處建築管理科 | (06)927-2203、(06)927-0690、(06)927-4400 轉 409、407 |
| 金門縣 |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 | (082)318-823 轉 62395、62397、62398 |
| 連江縣 | 產業發展處產業科 | (0836)22-975 轉 132 |
點縣市名可以看該縣市的補貼金額級距與所得門檻。地址、傳真與臨櫃時間見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辦理單位頁。大城市的受理電話常忙線,只想知道審到哪,先用上面的進度查詢最快。
常見問題
租屋補助每個月幾號入帳?
官方沒有公告全年固定的撥款日,而是由國土管理署每月分梯次撥款。公告過的例子是 115 年 1 月:1/2、1/9、1/16 三梯,前一梯沒收到的會在後面的梯次入帳。網路上常說的「每月 3 日」是網友經驗,不是官方規定。
第一次入帳要等多久?
要先等縣市政府審完。官方規定受理後 3 個月內完成審查並寄出核定函,必要時可以延長;核定後排進最近的撥款梯次。第一筆會把從申請日(還沒起租的從起租日)起累積的月份一起補上,所以晚核定不會少領。
第一筆金額為什麼不是整月?
補貼從申請日起算,第一個月不足月的部分按日數比例計算。例如每月 3,600 元、3 月 15 日送件,3 月只算 17 天,約 1,974 元。另外補貼以實際租金核計,不會超過你實際付的租金。
租屋補助審核要多久?
官方上限是受理後 3 個月內完成審查並核發核定函,必要時得延長。資料不全會收到一次書面補件通知,限期 7 日內補正;拖最久的通常是補件。
租屋補助電話要打哪一支?
審查進度、結果、補件問租屋所在地的縣市受理單位(上面的表);資格、條件等一般問題打國土管理署諮詢專線 (02)7729-8003,週一至週五 8:00~18:00。
搬家之後補貼會停嗎?
不會重新審資格,但要在 3 個月內把新租約和「租金補貼租賃契約變更申請書」交給新租屋地的縣市政府。審完之後國土署從當月或次月起續撥,金額改用新縣市的補貼上限。
還沒送件的話
越早送件,補貼的起算日越早,所以簽好約就可以先送(還沒起租的會從起租日起算)。資格與所得門檻見租屋補助資格 2026,各縣市每月金額見租屋補助金額 2026;跟室友合租的,兩個人可以各自申請,見雙租補。
資料來源(2026-10-23 查核):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」115 年問與答(第二十六~二十九、三十五、三十六、五十七~五十九題)與「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單位」;臺北市租金補貼網〈「115年度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」撥款期程發放問答集〉(114-12-19);地產天下 2026-01-05 報導(桃園市住宅處)。撥款梯次與受理單位每年可能調整,以官方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