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屋電費試算

租屋電費試算:房東收的電費有沒有超收

2024 年 7 月 15 日起,房東按度收電費,每度不能超過電費單上的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;收固定金額的,每期加起來不能超過電費單總額。填電費單的度數與金額(沒有電費單就用台電電價表推估),馬上知道一度 5 元合不合法、這一期多收你多少。

依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六點與台電現行電價表免費、免註冊、數字不離開你的瀏覽器被超收怎麼辦

輸入電費單與房東的收法

電費單(房東那個電號)

電費單是房東那個電號的。整層或整棟分租時,所有房間和公共區域的用電都在同一張單上。

電費單上這一期的計費度數(整個電號用了幾度),不是你房間分電表的度數。

電費單上這一期的電費(電價已含 5% 營業稅)。

電費單或台電「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」上有這個數字,填了就以它為準;沒填就用總金額 ÷ 總度數。

兩個月一期的,累進電價每一段的度數加倍算。

房東怎麼跟你收

租約或房東說的每度單價,常見 5 元、6 元。

跟電費單同一段期間、你房間分電表的度數。

試算結果

當期每度平均電價

3.18 元

3,818 元 ÷ 1,200 度

超收

房東每度收 5.00 元,比平均電價 3.18 元多 1.82 元。

這一期房東收你1,500 元
照平均電價最多收954 元
這一期多收你546 元
照這一期的用量,一年大約多收3,276 元

2024-07-15 以前簽、租期延續到現在的舊約不適用新制(雙方可以約定改用新制);之後新簽或重新簽約的都適用。

樓梯間、電梯等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,房東沒有向台電申辦分攤併入這個電號的,不能另外收。屋內客廳、走廊的用電本來就在電費單裡、算進平均電價,怎麼分攤由雙方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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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度 5 元合法嗎?看整個電號用多少電

平均電價取決於房東那個電號一期總共用多少電——累進電價用得越多、每度越貴。下表是兩個月一期、用台電現行電價算出的平均電價。

整個電號兩個月用電夏月平均每度非夏月平均每度
600 度2.24 元2.07 元
1,000 度2.79 元2.44 元
1,500 度3.66 元3.11 元
2,000 度4.36 元3.65 元
2,500 度5.26 元4.33 元
3,000 度5.86 元4.78 元
4,000 度6.61 元5.34 元
6,000 度7.36 元5.90 元

兩個月一期的電號,平均電價要到 5 元,夏月整個電號要用到 2,335 度以上、非夏月 3,331 度以上;到 6 元要 3,151 度、6,565 度。整層分租三、四間的住家很少用到這麼多,一度收 5 元多半已經超收。

台電現行住宅電價(2025-10-01 起)

每月用電度數夏月非夏月
120 度以下1.781.78
121~330 度2.552.26
331~500 度3.803.13
501~700 度5.144.24
701~1,000 度6.445.27
1,001 度以上8.867.03

兩個月一期的,每段度數加倍(例如 120 度以下變成 240 度以下)。電價已含 5% 營業稅。夏月是 6 月 1 日到 9 月 30 日。

台電電價表

被超收怎麼辦

規定與電價查核日 2026-10-16。

1. 先確認租約是哪天簽的

2024 年 7 月 15 日以後新簽或重新簽的租約才適用新制;舊約還沒到期的,可以跟房東談改用新制。

2. 拿到電費單的平均電價

電費由房客負擔的,房東有義務提供電費資訊(應記載事項第十一點)。房東不給,你可以到台電服務處臨櫃申辦一次(要填承諾書),之後在「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」線上查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、用電度數與應繳總金額,不需要房東同意;房東提出異議時,台電可以取消查詢資格。

3. 跟房東算清楚、要求退還

把電費單和試算結果給房東看。依消保法,違反應記載事項的條款無效,應記載事項沒寫進租約也算契約內容(§17)——租約寫一度 5 元,超過平均電價的部分不算數。

4. 向縣市政府申訴

房東不改,向租屋所在縣市政府的消保官或地政局申訴,或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詢問。政府令房東限期改正、屆期不改的,處 3 萬~30 萬元罰鍰;再次限期仍不改,處 5 萬~50 萬元,並可以按次處罰(消保法 §56-1)。租賃條例 §5 讓房東與房客之間視為消費關係,所以住宅租約都適用。

常見問題

要看房東那個電號電費單的「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」:2024 年 7 月 15 日以後簽的租約,按度計費每度不能超過它。用台電現行電價算,兩個月一期的電號,平均電價要到 5 元,夏月整個電號要用到 2,335 度以上、非夏月 3,331 度以上——整層分租三、四間的住家很少用到這麼多,所以多半是超收。最準的做法是看電費單印的平均電價,或拿總金額除以總度數。
比 5 元更難合法。兩個月一期的電號,平均電價要到 6 元,夏月整個電號要用到 3,151 度以上、非夏月 6,565 度以上;非夏月最貴的一段每度才 7.03 元,平均很難到 6 元。除非是很多間套房共用一個電號、又剛好是夏月,一度 6 元幾乎都超過平均電價。
可以。先跟房東要電費單算清楚、要求退還;房東不改,向租屋所在縣市政府的消保官或地政局申訴。政府會令房東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處 3 萬~30 萬元罰鍰,再次限期仍不改處 5 萬~50 萬元、可以按次處罰(消保法 §56-1)。租賃條例 §5 規定房東與房客之間視為消費關係,所以住宅租約都適用。2024 年 7 月 15 日以前簽、還沒到期的舊約不適用新制。
看是屋外還是屋內。樓梯間、電梯、頂樓等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,房東要先向台電申辦分攤併入你們這個電號,才能跟你收;沒有申辦的,不能另外收。屋內的客廳、走廊、廚房用電本來就在電費單的總度數裡、算進平均電價,怎麼分攤由雙方約定,例如總度數減掉各房間的度數,再按房間數平分。
不適用。2024 年 7 月 15 日以前簽、租期延續到之後的租約,基於法規不溯及既往,不適用新規定,但雙方可以約定改用新制。7 月 15 日以後新簽或重新簽約的租約都適用。
6 月 1 日到 9 月 30 日,其他月份是非夏月。台電住宅電價分六段累進(2025 年 10 月 1 日起的電價表):每月 120 度以下不分夏月都是 1.78 元,最貴的一段(每月 1,001 度以上)夏月 8.86 元、非夏月 7.03 元。兩個月一期的電費單,每一段的度數加倍算。
沒有台電的獨立電表(自己一個電號)時,房東通常裝分電表抄你房間的度數,再乘上每度單價——新制規定這個單價不能超過整個電號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。例如 3 間房各用 500 度、平均電價 2.5 元,房東這一期最多收 3 × 500 × 2.5 = 3,750 元。你的房間有自己的台電電號,就照那張電費單繳。
電費單上就有。電費由房客負擔的,房東有義務提供電費資訊;你也可以到台電服務處臨櫃申辦一次,之後在台電「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」線上查,看得到當期每度平均電價、用電度數、應繳總金額,以及有沒有申辦公共設施電費分攤,不需要房東同意。手上只有總金額和總度數的話,相除就是平均電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