豪宅稅試算:你的房子算不算豪宅?
「豪宅」有三套門檻,數字都不一樣:央行管房貸、臺北市管房屋稅、財政部管賣房的舊制所得稅。同一間臺北 6,500 萬的房子,財政部算豪宅,央行跟臺北市都不算。填總價、坪數和車位,三套一次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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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
買賣合約上的總價,房屋加土地、含車位。
權狀上的建物總面積扣掉車位。用來算每坪單價(財政部那條門檻)與臺北市要算進幾個車位。
總價裡所有車位加起來多少。沒有車位、或車位沒分開計價就留空。
臺北市認定高級住宅時,總價只算進 2~4 個車位(看坪數),多的可以申請不計入。
央行看「鑑價或買賣金額」,任一踩線就算高價住宅。還沒鑑價就留空。
賣房與房屋稅(選填)
財政部的高價住宅門檻只用在 104 年以前取得、賣的時候走舊制的房子。103 年起取得又在 2 年內賣掉的算新制,到舊制試算頁判定。
房屋評定現值 ÷(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),兩個數字在房屋稅單與土地謄本上。填了才算得出舊制的推計所得。
90 年 7 月以後完工的高級住宅固定加價 120%;更早完工的按該棟所在路段的路段率加價。
判定結果
三套門檻裡踩到 1 套:財政部。
央行:高價住宅貸款
買房、申請房貸時
- 門檻
- 臺北市鑑價或買賣金額 7,000 萬以上
- 這間
- 鑑價與總價取高:6,500 萬還差 500 萬
不受高價住宅限制。成數看你名下有幾戶房貸,第 2 戶最多 7 成。
臺北市:高級住宅加價房屋稅
持有期間,每年 5 月的房屋稅
- 門檻
- 按戶認定房地總價 8,000 萬以上
- 這間
- 計入的房地總價:6,500 萬(最多算進 2 個車位)還差 1,500 萬
不會被加價課房屋稅。
稅捐處認定用的是市場行情,不一定等於你的成交價。倍數只算標準單價的加價,有中央空調、帷幕牆等其他加價項目時會略低。
財政部:舊制高價住宅
賣房時(只有舊制、拿不出成本才用)
- 門檻
- 總價 6,000 萬以上,或每坪 120 萬以上
- 這間
- 總價 6,500 萬;每坪(扣車位)119.2 萬總價超過 500 萬、每坪還差 0.8 萬
賣的時候如果拿不出當初的買價憑證,國稅局不套標準率,改用「成交價 × 房地比 × 20%」推計房屋所得,併入綜所稅。
三套豪宅門檻對照表
「4,000 萬算豪宅嗎?」要看是哪一套、在哪個縣市。總價都含車位;財政部的每坪單價是扣掉車位的成交金額 ÷ 不含車位的登記坪數。(2026-10-15 查核)
| 地區 | 財政部(賣房、舊制) | 央行(房貸) | 地方房屋稅 |
|---|---|---|---|
| 臺北市 | 6,000 萬或每坪 120 萬 | 7,000 萬 | 8,000 萬(高級住宅加價) |
| 新北市 | 4,000 萬或每坪 75 萬 | 6,000 萬 | 沒查到加價條文 |
| 桃園、新竹縣市、臺中、臺南、高雄 | 3,000 萬或每坪 50 萬 | 4,000 萬 | 沒查到加價條文 |
| 其他縣市 | 2,200 萬或每坪 35 萬 | 4,000 萬 | 沒查到加價條文 |
網路與 AI 摘要常寫臺北市高級住宅要「8,000 萬且 80 坪以上或每坪 100 萬」——那是 103 年版說帖的條件。現行作業要點第十五點(115/1/28 修正版)只看按戶認定的房地總價 8,000 萬,80 坪只用來決定總價要算進幾個車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