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稅 2.0
賣房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?
填買進與賣出的日期和金額,馬上知道持有期間算幾年、適用哪一級稅率、課稅所得多少、實際要繳多少——每一步都攤開給你看。
完整稅率表
房地合一稅 2.0,個人、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。
- 持有 2 年以內
- 45%
- 持有超過 2 年、未逾 5 年
- 35%
- 持有超過 5 年、未逾 10 年
- 20%
- 持有超過 10 年
- 15%
- 特殊情形(持有 5 年以下)
- 20%
- 自住房地優惠(設籍居住滿 6 年)
- 10%
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:持有 2 年以內 45%、超過 2 年 35%,沒有任何優惠。
常見問題
從取得那天算到交易那天,而交易日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。這個日期比多數人以為的重要:條文寫的是「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」「超過二年,未逾五年」,剛好滿兩年那天還算在 45% 那一級,差一天就從 45% 掉到 35%。要賣的話,先確認自己站在哪一邊。
因為那一段增值已經課過土地增值稅了。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規定要在套用稅率之前先把它減除,避免同一段漲幅被課兩次稅。這也是很多線上試算器算出來偏高的原因——它們沒有這一欄。你把它留成 0,算出來的就是最壞情況。
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的 3% 計算費用,但以 30 萬元為限。這個上限在高價房地上會咬人:成交 2,000 萬的話,3% 是 60 萬,但實際只能扣 30 萬。所以仲介費、代書費的發票收據留好,中間的差額是實打實的錢。
不是。要件是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、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,期間沒有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,而且交易前 6 年內沒用過這項優惠。只把戶籍遷進去、人不住,被查到是不算的。符合的話,課稅所得 400 萬元以內免稅,超過的部分才按 10% 課。
不行。105 年 1 月 1 日以前取得的房地走舊制,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,按累進稅率課,土地部分則只課土地增值稅。兩套制度的算法完全不同,這個工具只處理新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