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過戶費用怎麼算:買方、賣方各付哪些稅費
契稅、印花稅、登記規費的稅基是「房屋評定現值」與「公告土地現值」,不是成交價——所以 1,500 萬的房子,契稅常常只有幾萬塊。輸入你的數字,看買方要多準備多少現金、賣方要付哪些。
輸入這間房子的數字
買賣契約上的總價。只用來算履約保證費與仲介費——稅不是用它算的。
房屋稅單上的「課稅現值」,或向稅捐處查。契稅(6%)、印花稅、登記費都看這個數字。一般公寓大樓常見幾十萬到一、兩百萬,遠低於成交價。
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 × 你持分的土地面積。地政局網站或「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」查得到。算印花稅用。
地價稅單上的「課稅地價」。登記費依規定看這個,不是公告現值。不知道就留空,改用公告土地現值估(會偏高)。
有貸款就要辦抵押權設定,設定金額慣例是貸款 × 1.2。
一般大樓、公寓是 2 張(1 筆土地+1 個建號)。土地有好幾筆就多幾張,每張 80 元。
過戶+貸款設定一起辦,常見 1.2~1.8 萬(慣例,依地區與案件不同)。
塗銷原房貸、代辦土增稅與房地合一稅申報,常見幾千元(慣例)。
常見成交價萬分之六、買賣各半,所以各填 3(慣例)。
法規只管雙方合計不超過 6%;4%+2% 是慣例。細算與議價對照用仲介費試算。 仲介費細算與議價對照
試算結果
買方稅費合計
41.7 萬
其中稅與規費(法規那幾列)94,520 元,其餘是服務費。
買方總共要準備
1,541.7 萬
成交價 1,500 萬+稅費 41.7 萬。頭期款以外,這筆過戶費用也要現金。
賣方費用合計(不含土增稅、房地合一稅)
61 萬
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另計,見下方兩個連結。
契稅看的是房屋評定現值 120 萬,所以是 72,000 元。如果用成交價 1,500 萬算,會變成 90 萬——網路上「契稅好貴」多半是這樣算錯的。
買方要付
| 契稅法規房屋評定現值 120 萬 × 6% | 72,000 元 |
| 印花稅(公契)法規(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)570 萬 × 0.1% | 5,700 元 |
| 所有權移轉登記費法規(房屋評定現值+申報地價)210 萬 × 0.1% | 2,100 元 |
| 權狀書狀費法規2 張 × 80 元 | 160 元 |
| 房貸抵押權設定規費法規設定金額 1,440 萬(貸款 × 1.2)× 0.1%+證明書 2 張 × 80 元 | 14,560 元 |
| 代書費慣例依代書報價 | 18,000 元 |
| 履約保證費慣例成交價 × 萬分之 2.9999999999999996 | 4,500 元 |
| 仲介服務費慣例成交價 × 2% | 300,000 元 |
賣方要付
| 代書費慣例依代書報價 | 5,000 元 |
| 履約保證費慣例成交價 × 萬分之 2.9999999999999996 | 4,500 元 |
| 仲介服務費慣例成交價 × 4% | 600,000 元 |
賣方另外要繳的兩種稅(這頁不算)
土地增值稅要用「前次移轉現值」算,那是只有稅捐處查得到的數字,所以這頁不估;以稅單為準,原則上由賣方繳。房地合一稅(105 年後取得)與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可以用下面的試算。
買賣、贈與、繼承過戶各要繳哪些稅
「房子過戶給家人」常被問到。三種過戶方式要繳的稅完全不同——這張表只列項目與誰繳,不算贈與稅、遺產稅的金額。
| 稅費 | 買賣 | 贈與 | 繼承 |
|---|---|---|---|
| 契稅(房屋) | 6%,買方繳 | 6%,受贈人繳 | 不課 |
| 土地增值稅 | 賣方繳 | 受贈人繳 | 免徵 |
| 贈與稅/遺產稅 | — | 贈與稅,贈與人繳(每年有免稅額) | 遺產稅,繼承人繳(有免稅額) |
| 印花稅(公契) | 0.1% | 0.1% | 不用(沒有買賣公契) |
| 登記費+書狀費 | 0.1%+每張 80 元 | 0.1%+每張 80 元 | 0.1%+每張 80 元(逾期 6 個月起罰) |
| 日後出售的房地合一稅 | 從買進日起算持有期間 | 從受贈日起算,成本是受贈時的現值 | 可併計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 |
贈與稅與遺產稅的免稅額與級距每年可能調整,金額請以財政部公告為準。
哪些是法規、哪些只是慣例
標「法規」的有條文可查、照公式算;標「慣例」的是行情,可以比價、可以談。
| 項目 | 內容 | 性質 |
|---|---|---|
| 契稅 6% | 買賣契稅為契價 6%,契價以評定標準價格(房屋評定現值)為準,由買方申報(契稅條例 §3、§4、§13) | 法規 |
| 土地不課契稅 | 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的土地免徵契稅,土地走土增稅(契稅條例 §2) | 法規 |
| 印花稅 0.1% | 不動產買賣契據按金額千分之一(印花稅法 §7) | 法規 |
| 登記費 0.1% | 按申報地價與契稅核定價值千分之一(土地法 §76、登記規費計收補充規定) | 法規 |
| 書狀費 80 元 | 權狀、他項權利證明書每張 80 元 | 法規 |
| 塗銷房貸不用登記費 | 塗銷登記免繳登記費(土地法 §78),賣方只付代書費 | 法規 |
| 土地增值稅由賣方繳 | 有償移轉的納稅義務人是原所有權人(土地稅法 §5) | 法規 |
| 設定金額=貸款 × 1.2 | 銀行慣例,設定規費照設定金額千分之一算 | 慣例 |
| 代書費 1.2~1.8 萬 | 買方過戶+設定的常見行情 | 慣例 |
| 履約保證萬分之六、各半 | 常見收費,各家不同 | 慣例 |
| 印花稅、規費由買方付 | 常見分攤方式,可以在契約裡約定 | 慣例 |
| 房屋稅、地價稅分攤 | 常見以交屋日為界,按天數分攤(契約約定) | 慣例 |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,查核日 2026-10-07。 契稅條例・印花稅法 §7・土地法 §76・書狀費收費標準 §2